如何建小區業主微信羣

來源:趣味經驗館 1.64W

具體步驟如下: 1、找到手機界面的微信打開,點擊右上角的人像添加標誌: 2、進入界面後,選擇公眾號: 3、進入界面後,輸入微圈助手並關注: 4、進入界面後,點擊發現社羣: 5、進入界面後,打開手機定位,找到推薦社羣,即可看到附近的社羣並

1.在手機微信聊天界面。

北方融城業主羣管理條例 為了集結業主力量,保證力量的集中性與一致性,保證每位業主利益不受侵犯,經北方融城羣主及管理討論決定,制定條例,羣名、羣號永不作變更,凡羣內人員請務必遵守如下規定: 羣的宗旨:團結,友愛,互幫互助,力致維護

如何建小區業主微信羣

2.點擊右上方的十符號,選擇發起羣聊。

不用; 小區業主建立及時通訊聯絡羣,是公民的權利; 羣建立以後,只要不違反國家法規的規定,大家均可自由交流。

如何建小區業主微信羣 第2張

3.選擇需要羣聊的好友。

兩個羣有各自的優勢和劣勢: 1、微信現在用户比較多,大部分人甚至幾乎不用QQ了;微信用户還是年輕人佔主體,加羣以及羣的管理不是很方便。 2、QQ羣功能非常強大,可以設羣主管理員等方便管理,搜索羣號加羣相對來説比較方便;用户相對來説較少

如何建小區業主微信羣 第3張

4.點擊確定即可。

這個名字還比還是比較好取的,主要有兩個思路。 第一,就是比較常規的,大家建個羣就是為了相互幫助,那可以起左鄰右舍、遠親不如近鄰、鄰里互助等等,這是常規的。 第二,或許你們建羣有一些特殊目的,那就可以把這些目的表達出來。比如共同維

如何建小區業主微信羣 第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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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區業主,微信如何加到1千個人羣聊?

看你們小區使用微信人數多不多更多追問追答追問我們小區有700户,現在已經滿100人所以無法滿足業主的須要。微信最多隻能加到一百個追答開通微信公眾號啊

家屬樓建微信*流,幫忙起個羣名字

就叫家屬樓交流羣,簡單好記!

想諮詢一下,以小區名字建立微信羣是否違法?

你沒有把名字拿註冊,也沒有贏利肯定不違法追問房地產的意思很明顯,意思是我們組建的這個羣裏面有人説一些對開發商不好的話,所以他們跟我急追答説的是實際情況就行,用語上稍注意點,沒事的

我們是保潔公司,想要在晚上小區裏做活動,怎麼在微信羣裏發消息通知業主們,怎麼措辭?

建一個羣把業主們都拉羣裏,在羣裏發消息就可以了

廈門某小區微信業主羣有什麼貓膩?

*提醒!你加入的這種微信羣,可能正在套取你的個人信息!

當下,幾乎每個人手機裏都安裝了微信,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非常多的便利,而無處不在的微信羣二維碼更是讓羣聊方便不少,拿起手機“掃一掃”,就可以加入微信羣。但是,這樣的便利卻被有心人利用,給個人信息甚至錢財帶來安全隱患。

近日,廈門小區樓道內頻現“二維碼掃碼加入業主羣”的佈告通知,經核實,這些微信羣並非“正經”的“業主羣”。廈門市反詐騙中心提醒廣大羣眾,來路不明的“業主羣”有套取用户信息的風險,千萬不要隨意加入此類“業主羣”。

據廈門市反詐騙中心*介紹,廈門某小區最近正好要成立業委會,熱心的業主也正張羅着組建業主微信羣,大家陸續通過掃羣二維碼、互相推薦的方式進羣。但在4月22日,有人發現小區的各個樓道、電梯裏突然張貼了“關於加入XX小區業主羣的倡議書”,倡議書末尾有羣二維碼,並要求業主進羣后必須修改暱稱“X樓+X室+姓名”。

之後,確實有不少小區業主加入了這個假業主羣,甚至出現假業主羣的人數一度超過真業主羣人數的情況。據不少加入假業主羣的業主反映,進入該羣后,羣裏不斷髮送各種推銷廣告等信息,根本沒有涉及組建業委會的事宜。

經過核實,小區黨支部和物業發佈緊急聲明,宣佈這個所謂的“XX生活交流羣”是假冒業主羣。

廈門市反詐騙中心*分析,不法分子組建該假冒“業主羣”,可能有以下三個目的:

在羣內推銷廣告:這可比挨家挨户去發放傳單、推銷廣告方便得多,成本也小得多

獲取小區業主信息:根據“入羣要求”,一旦業主將暱稱修改為“房號+姓名”,對方就輕鬆獲取業主的個人信息,之後可能從事如詐騙等非法活動

羣內發送附帶病毒的鏈接、紅包:在取得業主信任之後,不法分子會在羣內發送附帶病毒的鏈接、紅包等,業主一旦點擊,可能引起手機中毒,進而手機內信息被竊取,甚至導致手機綁定的銀行卡內錢款損失

*提醒廣大羣眾,不要隨意掃描不明二維碼,不要添加陌生微信好友、加入陌生微信羣,更不能隨意點擊不明鏈接等,以免造成財產損失。

微信羣非法外之地,以下紅線請務必注意!

這些消息千萬別發!

2017年9月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互聯網羣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要求互聯網羣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羣組管理責任,“誰建羣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

新規明確,互聯網羣組“誰建羣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規範羣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佈,羣組成員在參與羣組信息交流時,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

2016年9月4日晚,張強(化名)在北京昌平區回龍觀半壁店一出租房內玩微信。當他使用“本·拉登”頭像在某微信羣聊天時,一個網友説了句“看,大人物來了”。於是,張強就順着這句話,發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因這一句開玩笑的話,他卻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微信上任何發言都要擔負法律責任,所以羣裏的夥伴們今後説話一定要注意!

以下這9種消息千萬別發!

1、*敏感話題不發

2、不信謠不傳謠

3、所謂的內部資料不發

4、涉黃、涉毒、涉爆等不發

5、有關港澳台新聞在官方網站未發佈前不發

6、軍事資料不發

7、有關涉及*文件不發

8、來源不明的疑似偽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視頻不發

9、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信息不發

請速退出這類微信紅包羣!

3月2日,微信團隊發佈了一則重磅公告,公告中表示: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利用網絡從事*活動,網絡*不但違法,且極易衍生出欺詐等惡意行為,嚴重影響微信用户的正常體驗。

微信官方表示,經過核實取證,依據《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微信個人賬號使用規範》及國家相關協議規範,已對6000多個涉賭微信羣進行*羣功能處理,並對4萬多個賬號進行*功能使用或*登錄等階梯式處罰。同時,對於從線下轉移到微信上的*行為,微信也會積極配合警方處理。

在微信團隊公佈的違規羣示例中可以看到,利用微信羣進行的*,通常以搶紅包的形式進行。與普通親友羣偶爾搶紅包不同,這些違法的微信羣從建立開始就以*為目的,羣成員的主要活動是搶紅包,羣主還會從中抽成。

如不慎被邀請加入,請速退羣!

以上內容來自: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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