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省工傷九級傷殘賠償多少錢
法律分析:
1、醫療費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補助費
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單位支付)
3、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單位支付)
4、康復性治療費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輔助器具費
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6、工資福利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一般不超過12月。(單位支付)
7、生活護理費
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單位支付)
8、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江蘇省九級工傷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本人8個月工資。
9、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江蘇省九級工傷賠償標準是1年1個月當地平均工資0.4個月。
10、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以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傷殘等級和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時的年齡,分別發給 1-36個月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0週歲以下12個月,20-30週歲 10個月,30-40週歲8個月,40-50週歲6個月,50-55週歲4個月,55-60週歲2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