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被辞退 - 怎样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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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被辞退的补偿标准如下:无过错被辞退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赔偿一个月工资;不到半年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工被辞退的补偿标准如下:

1、如果劳务派遣工是无过错而被辞退的,则劳务派遣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2、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来算,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3、不到半年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拓展延伸

劳务派遣工的合法辞退与补偿规定

劳务派遣工的合法辞退与补偿规定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提前通知劳务派遣工终止劳动合同。在辞退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包括工资、年假、加班费等。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同时,用人单位在辞退劳务派遣工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歧视或虐待劳务派遣工。如有违法行为,劳务派遣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工的合法辞退与补偿应遵循相应规范。根据规定,无过错被辞退的劳务派遣工可获得相应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每满一年工作赔偿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计算,赔偿一个月工资,不到半年赔偿半个月工资。在辞退过程中,用人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歧视或虐待劳务派遣工。若有违法行为,劳务派遣工可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包括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务派遣工被辞退,怎样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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