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损毁风险承担责任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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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网购商品采用快递交付,交付时间是收货人签收时间。因此,网购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前损毁属于交付前发生的损毁,卖方应承担该风险。因此,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前毁损的风险应由卖家承担。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网上购物,标的是商品且采用快方式交付的,交付时间是收货人签收时间。所以说,网上所购的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损毁的属于交付之前发生的损毁,根据规定,交付前发生的标的物损毁风险应由卖方承担。那么,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应由卖家承担。

拓展延伸

谁应承担网购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损毁的责任?

在网购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损毁的情况下,责任的承担主体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快递公司作为商品运输的中介,负有一定的责任,尤其是在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时。然而,消费者在签收商品之前也有一定的责任去检查商品的完好性,并在发现损坏时及时向快递公司进行投诉。此外,卖家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确保商品的包装完好以及选择可靠的快递公司进行运输。因此,最终责任的承担需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包括快递公司、消费者和卖家之间的责任分配协商,以及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网购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前损毁应由卖方承担风险。然而,在责任的承担中,快递公司、消费者和卖家都有一定的责任。因此,最终责任的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和依法处理。在网购中,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确保商品安全是共同的目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网购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损毁风险承担责任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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