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 - 总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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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总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自行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产属于总公司。未经总公司授权签订合同存在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一、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总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1、需要承担责任,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

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

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2、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2)、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和总公司在经营业务上和法律责任上都存在关联,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下属分支公司,资产来自于总公司,所以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需要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如果未经过总公司允许私自签订合同,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结语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紧密,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尽管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其在营业执照核准范围内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总公司需要承担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责任,因为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然而,未经总公司授权私自签订合同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其财产属于总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因此,在签订合同时需要遵守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以避免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修订):第八章 权益保护 第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中小企业有权要求拖欠方支付拖欠款并要求对拖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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