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和土地證開發商是一起辦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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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和土地證開發商不是一起辦理,如果是正規的商品房,購房者通常會先取得的是房產證,土地證稍稍靠後,開發商將所有手續、契税費用和房管部門結清後,再按照商品房的規劃,進行產權的分割,再對土地面積進行分割。

房產證和土地證開發商是一起辦理嗎

房產證和土地證開發商一般是一起辦理的。

開發商不辦理房產證怎麼辦呢

解決逾期辦證問題,通常有四種途徑:

和出賣人協商、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仲裁和訴訟。

和出賣人的協商可以在購房時進行,對逾期辦證的問題簽訂一個儘可能詳細的補充協議,這類特別約定將來可以優先適用,也可以在出賣人出現逾期辦證行為後進行協商,爭取達成共識,但是要注意儘量採用書面形式,保留和收集有關證據,在協商無效的情況下將有利於其他途徑的展開。

購房人選擇仲裁途徑的,應該以雙方存在仲裁協議為前提,同時要注意的是由於仲裁機構和法院系統沒有隸屬關係,相關司法解釋對仲裁機構並不具有約束力,仲裁庭只是參照有關規定進行裁決。

開發商沒有按時辦理房產證怎麼辦

1、出賣人未按期提交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所需材料致購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了違約金處理辦法的,按合同約定處理;

2、出賣人未按期提交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所需材料致購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約定違約金處理辦法的,按已付購房款,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3、因出賣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購房者未能按約定和規定期限取得房屋權屬證書超過一年的,購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並可要求損失賠償,損失可按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開發商不辦理房產證怎麼處理

1、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開發商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60日內,將需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如開發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使購房者未能按約定期日或規定期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因此,因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導致房產證糾紛時,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具體包括:

(1)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後,法院要求開發商辦理房產證;

(2)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後,法院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2、部分地區可以自行辦理雖然向法院起訴可以解決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的問題,但是畢竟打官司耗時耗力,對購房者造成了巨大的負擔。

因此,目前部分地區已經開始允許購房者自行辦理房產證,以便及時解決房產證糾紛。

開發商逾期辦理房產證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開發商逾期辦理房產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金;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按照購房人的實際損失承擔責任;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該內容由 曲興律師 和 律説律答 共創回答

房產證和土地證開發商是一起辦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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