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付欠款不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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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付欠款不还的人?

对欠钱不还的老赖,可以先协商解决,及时补写借条,催促尽快还款。协商不成就只能走法律途径,申请保全财产,并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不知道对方有没有财产,可以申请。如果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也可以将其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中,进行信用惩戒。

法律分析

一、对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对欠钱不还的老赖先协商解决,及时补写借条,催促尽快还款。能协商解决的就协商解决。但是协商不成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持有效的借款凭证等,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借款合同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可以到约定的法院起诉。申请保全财产,为了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不知道对方有没有财产,可以申请。

二、对于欠钱不还的老赖法院会怎么办?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也可以将其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中,进行信用惩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3、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4、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5、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不管是信用卡借款,还是银行借贷、民间借贷,都是需要到期还钱的。由于一般的老赖就是哪些明明有钱,但是就是不还的,此时一般是无法通过协商要求对方还钱的,可以直接选择上诉法院。经过审理后,确定为老赖的,那么其就被纳入信用黑名单了。

结语

针对欠钱不还的老赖,先尝试协商解决,及时补写借条,催促尽快还款。协商不成就只能走法律途径,申请保全财产,并了解对方是否有财产,以便尽快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欠款合同约定了管辖法院,可以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果不知道对方有没有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也可以将其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中,进行信用惩戒。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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