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浚县烟花爆竹限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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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浚县烟花爆竹限放时间

鹤壁市浚县烟花爆竹限放时间除农历除夕、初一、正月初五、元宵节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浚县,隶属河南省鹤壁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卫河蜿蜒纵贯全境,淇河沿西部边界南流,地处安阳、濮阳、新乡、鹤壁等市辐射带的中心位置,是中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浚县地处太行山东麓,华北平原南部。中部地势略高,两侧较平缓;属暖温带半湿润型季风气候;有卫河、淇河、共产主义渠,是浚县重要地表水资源。

鹤壁市浚县烟花爆竹限放时间除农历除夕、初一、正月初五、元宵节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浚县,隶属河南省鹤壁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卫河蜿蜒纵贯全境,淇河沿西部边界南流,地处安阳、濮阳、新乡、鹤壁等市辐射带的中心位置,是中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浚县地处太行山东麓,华北平原南部。中部地势略高,两侧较平缓;属暖温带半湿润型季风气候;有卫河、淇河、共产主义渠,是浚县重要地表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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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所知,截至2021年9月的信息,鹤壁市浚县对烟花爆竹的限放时间可能会有特定规定。然而,由于我无法获取到最新的法规和规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或浚县市政府有关烟花爆竹限放时间的具体规定。这样可以确保您获取到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鹤壁烟花爆竹2023最新规定

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燃放成为当下民众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

      不同省市,燃放规定也都不一样,不过大部分城市都划定了禁放区域,而有的城市则规定全域禁止燃放。但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老百姓还是希望除夕、正月初一能够燃放烟花爆竹的。

      其实现在不止城市春节不允许放烟花爆竹,就连乡镇也不允许放。记得我的家乡已经在前几年就规定春节不能放烟花爆竹,春节的氛围也不浓了。但听着周边农村烟花爆竹声,至少还可以感受下,但感受和亲自放还是不同的,自己放可以体验到其中的乐趣。

      而

      河南省从2019年开始就全面执行烟花爆竹禁放,到目前已经实施五年时间了

      。随着多地调整烟花烟花爆竹燃放,允许除夕、春节可以燃放。作为河南省的居民肯定也是时时刻刻比较关注,当地烟花爆竹燃放的,同时也希望能够限时燃放。

      近日,有河南的小伙伴反映,

      可能会压哨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并且网传“河南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规定限时限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

      ,但到目前为止河南省官方还是没有下达2023年度烟花爆竹燃放调整。

      不过,

      河南部分地区下达了“2023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最新规定”

      ,为大家梳理如下:

      郑州市:2023春节继续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2年12月5日,有网友提问“今年春节郑州可燃放烟花爆竹”,郑州官网官方最新回应:“近年来,郑州一直执行全面禁燃烟花爆竹,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也是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

      洛阳市:2023继续执行全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

      2022年12月7日,洛阳市安委办明确继续执行“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这也说明洛阳市春节肯定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此外,伊川也发布最新通知,明确该县继续全面燃放烟花爆竹,会重点抓腊月二十三、春节时间节点,所以春节想放烟花爆竹的需要注意啦。

      平顶山市:2023年全域禁放烟花爆竹

      2022年12月28日,平顶山市就发布了“全域仍将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会在小年、除夕、春节等重点时段,加大人员看守,不间断乡镇农村进行现场巡查。

      南阳市:2023继续执行禁放烟花爆竹禁放

      2023年1月9日,南阳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最新“红头文件”,再次强调“烟花爆竹禁放”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1月12日开始,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会扣除当地财政资金100万元。所以当地财政为了不被罚款,肯定会紧盯的烟花爆竹禁放的,还是南阳挣钱襄阳花去吧,实在是太严了。

      鹤壁市:2023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9日,鹤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明确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罚款。

      济源市:2023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10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表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也不准放。

      综上来看,2023河南省仍然全面执行烟花爆竹全域禁放工作,除夕、春节也是不允许燃放的,并且针对重点燃放时间段会加大人员排查。

      此外,

      2023年1月11日,官方发烟花爆竹安全提示

      。应急管理部提示: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在燃放的时候,请到合法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结语:根据目前河南多地发布的通知来看,2023年仍然执行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还是没有松绑。但是希望随着央视网、人民日报、工人日报等官媒对烟花爆竹的禁与放的评价,希望河南在未来会有调整吧,或者给大家在春节前来一个惊喜。对此,你怎么看呢?

国家规定什么时候可以放鞭炮

快过年了

怎样才能愉快地放鞭炮呢?

重点来了!

《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要求:

限放区域

      (一)芝罘区;

      (二)福山区的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区福山园、清洋街道、福新街道;

      (三)莱山区的莱山经济开发区、莱山街道、解甲庄街道、初家街道、黄海路街道、滨海路街道;

      (四)牟平区的牟平经济开发区、养马岛旅游度假区、宁海街道、文化街道;

      (五)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福莱山街道、古现街道;

      (六)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七)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限放时间

      (一)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二)重污染天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限放区域内零售规定

      (一)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二)农历腊月十五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可以设置零售网点销售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零售。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的罚款;拒不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在禁售时间零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证批发经营和零售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

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

      春节期间,机关将结合治安巡逻,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警力配置,加大巡逻频次力度,对非法燃放问题多发的小区和街道等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对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据了解,2020年全市机关共对90余起违反《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

应急管理部门已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烟应急函〔2020〕83号),加强全市烟花爆竹的安全管控。进入销售旺季以来,市县两级应急部门对全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常年零售店和临时零售点进行全覆盖检查,对16家批发企业查处问题隐患320项,现场核查零售店(点)1195家。

关于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春节期间集中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造成城市空气质量迅速恶化,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而且容易引发火灾,造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倡导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让大家过一个喜庆、平安、健康的春节,我们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储存、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和守法市民。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加安全、更加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社会新风尚。

      三、宣传引导,从身边做起。全体市民尤其是党员同志,要积极宣传和倡导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生态环境。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安全烟台、健康烟台、美丽烟台做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

      恭祝全市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河南省禁燃烟花爆竹的规定

在2021年7月30日修正通过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了我省“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河南烟花爆竹燃放规定2023(持续更新)河南各地烟花爆竹禁放汇总(更新中)

郑州:明确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和燃放区域

      2023年郑州烟花爆竹最新规定发布,春节、元宵节期间可放7天。

燃放时间

      (一)1月21日(除夕)早7时至1月22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二)1月22日(正月初一)至1月26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

      (三)2月5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点击查看详情:郑州市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洛阳:不得以任何原由燃放烟花爆竹

      洛阳市从2022年12月7日对全市颁布《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执行全域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任何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原由燃放烟花爆竹,否则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新乡:进一步强化禁售禁燃烟花爆竹

      新乡市2022年12月13日进一步强化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决定从即日起到2023年4月上旬止,开展为期4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督导核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一切不符合禁燃禁售工作推进的行为,要进行从严处理。

开封:全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

      近日开封市龙亭区副区长、分局刘卫华组织召开全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推进会:重点强调了《龙亭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督导工作方案》。

      春节放假期间对烟花爆竹管理:

      1、要加强从源头管理、

      2、要做到对重点区域承包到人、责任到人,加强对重点区域进行突击巡查

      3、对违法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驻马店: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2年9月23日发布《关于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我市即日起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严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如有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依法对其从严处理。

平顶山:全域仍将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按照部署,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将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就本区域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配合做好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劝阻、警示等工作。市场监管和部门负责沿街商铺、市场、酒店、宾馆等单位的宣传工作。

      春节前小年和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初六,元宵节,农历二月二等易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时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将依托技防、人防、物防、群防、联防的“五防”看防体系,不间断对人员密集场所、大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乡镇农村等重点区域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焦作市:继续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违反规定将被处罚

      今年焦作市将继续执行烟花爆竹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反禁售禁燃禁放规定的人员,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如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出现致人伤亡、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等情形,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行为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日常生活中,市民如有发现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以直接拨打110、12350或者各地禁燃禁放禁售通告中公布的举报电话,还可以向在街面巡逻巡查的执勤民警现场举报。

济源: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守护济源蓝天白云

      1月6日,济源示范区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专题会。

      会议传达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全面持续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和《关于加强双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控严防空气质量恶化的紧急通知》对禁燃禁放的要求,通报了元旦以来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情况和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重大影响,听取了相关部门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王笑非强调,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更大的力度、更强的措施,坚决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守护好济源蓝天白云。要紧盯重点场所、重点时段,把握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禁售禁燃烟花爆竹活动,不折不扣落实禁燃禁放各项工作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坚持严格督查,形成攻坚强大合力,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门峡:全市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为进一步保障春节期间大气环境质量,三门峡市环境攻坚办向全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市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监管督导,持续巩固多年禁燃成果。

      《通知》要求机关负责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查处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联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小年”“除夕”“元宵”等重点时段组织警力开展巡查检查、宣传工作,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通知》要求对违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设施严格责任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利劝阻和举报非法生产、销售、 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周口: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过安全祥和春节

      周口市召开会议,对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通报约谈。副梁建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川汇区、经开区管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燃放烟花爆竹是造成重污染、雾霾等天气的重要因素,也是引发火灾事故、呼吸道及尘肺疾病的重要导火索。春节将至,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到了“吃紧要紧”的关键时刻,相关单位和部门务必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会议要求,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沿街宣传、农村小喇叭宣传、悬挂条幅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燃,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对国家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加强对中心城区中原路大桥、五一文化广场、经开区人民广场等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紧抓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等重点环节,抓典型、严处理,以案为鉴强警示,始终保持严管重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检查督导,建立联勤联动执法检查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压实各方监管责任,严厉督导问责,切实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实落细,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许昌:春节将至 烟花爆竹禁放要牢记

      许昌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已经出台,实行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阳台上、楼道内严禁燃烧纸片、燃放烟花爆竹,窗户应及时关闭,防止外来爆竹、飞火侵入;如家中的楼梯口、阳台等通道堆放有杂物,要注意及时清理,以免飞来火星引发火灾;不要安装各种栅栏式封闭阳台和防盗窗,防止发生火灾时,难以逃生;不可随意将烟蒂、火柴杆等扔在废纸篓内或者可燃杂物上;出门前做好“三清三关”,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增强家中老人和小孩的防火安全意识,告诉他们一些消防小常识,做好火灾防范。

      此外,网络和市面上的“冷烟花”也归类为烟花爆竹产品范畴,包括手持电光花、生日烟火、舞台喷泉冷烟花、庆典彩烟、钢丝棉等。“冷烟花”的喷口温度为700至800°C,是易燃危险物品,燃烧时温度在2000°C以上,极易引发火灾或造身伤害。

南阳市:关于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严禁在全市任何地区、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严禁在全市任何地区、任何时间销售烟花爆竹,违反者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销售,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河南省烟花爆竹新规

继郑州市通告允许市民在除夕等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后,河南南阳市、洛阳市也通告2023年春节期间可以“限放”烟花爆竹。南阳朱是西特别要求,落实好省烟花爆竹限放,严格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加强燃放管理,确保管得住、管得好,安全有序。

      1月19日消息,南阳市18日作出《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称,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一)2023年1月21日(除夕)早7时至2023年1月22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二)2023年1月22日(正月初一)至2023年1月26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三)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南阳市规定,国家机关驻地,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区域等十二类地点为禁放区域。

      另据1月18日晚消息,洛阳市发布《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公布洛阳市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一)1月21日(除夕)17时至1月22日(正月初一)1时;(二)1月22日(正月初一)早6时至23时;(三)1月26日(正月初五)早6时至23时;(四)2月5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洛阳市还将于1月22日(正月初一)、2月5日(正月十五)在洛龙区永通门大街(天街段)组织焰火燃放晚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洛阳市另外规定了2023年春节期间的禁放区域:(一)主城区禁放区:邙岭大道(不含)以南,丝路大道(不含)以东,南山大道(不含)以北,二广高速(不含)以西。(二)石化功能区禁放区:孟津济源交界以南,洛吉快速通道(不含)以东,黄河以北,孟津孟州交界以西。(三)其他禁放区域,包括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等公共场所等8类场所和区域。

      关于新的燃放的法律根据,郑州市和洛阳市、南阳市发布的通告,均称系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未明确提及《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2021年7月修订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办法由各设区的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制定。

      官方信息显示,河南省已实行“烟花爆竹限放”。

      据河南南阳市网站1月19日消息,1月18日,南阳朱是西在全市疫情防控暨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强调,坚决贯彻落实省部署要求,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中国年。朱是西要求,特别是落实好省烟花爆竹限放,严格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加强燃放管理,确保管得住、管得好,安全有序。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要严格执法,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关于“限放”的界定,郑州市1月17日作出的《郑州市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工作方案》中,有“限定时间”“限定地点”“限定品种”的明确规定。

      其中,“限定时间”为:1.燃放时间为1月21日(除夕)早7时至1月22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1月22日(正月初一)至1月26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2月5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2.销售时间为1月19日(腊月二十八)至2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早7时至23时。3.重污染天气期间严禁燃放。

      “限定地点”为:1.禁止在下列场所及其周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1)国家机关驻地......(11)市确定并公布禁止燃放的其他场所和区域;2.不鼓励在小区内燃放;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3.郑州方特旅游度假区、只有河南·戏剧幻城、建业·华谊兄弟电影小镇、银基国际旅游度假区等休闲旅游场所,如有烟花表演意向,必须由专业的燃放团队,在确保所有安全条件下,经门备案许可后,方可燃放,不得在所在区域内个人燃放和禁放时间段燃放。

      “限定品种”为:1.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2.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3.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乘坐地铁、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烟花爆竹燃放时间

临近年关,北京、辽宁大连、山东等多地发布今年燃放烟花爆竹,大连部分区域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7点至23点均可燃放烟花。

北京:

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可燃放

北京市2022年1月1日起已实行全市域禁放,北京市辖区内任何地域除市批准外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近期,朝阳区、丰台区、通州区等地再次重申禁放,不过,通州区明确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机关许可。

2023年,朝阳区继续严格执行全域禁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2023年,丰台区继续执行《禁放通告》,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州区除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以外的行政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时间为全年。

辽宁大连:

除夕不限时燃放烟花炮竹

2022年12月30日,大连市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通告》显示,控制燃放区域以及之外区域,除夕燃放烟花爆竹不限时。

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之外的地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

控制燃放区域有: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全域,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为控制燃放区域。

山东:两地可燃放爆竹

在山东,东营、滨州两地率先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法律依据:

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是农历腊月

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据滨州市官网发布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燃放,即自除夕至正月初

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此外,据大众日报报道,济南市政协委员、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医整脊科主任王绍辉曾建议济南市和各县(区),把原来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域由“禁放”改为“限放”:即自除夕至正月初

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什么时候可以放烟花爆竹

全国多地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部分地区限定春节可放。全国部分地方出台,规定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有地方允许在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限定时间内燃放,具体情况应该视地区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隐纯。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总结首先是从污染环境的角度出发,因为大面积集灶猛咐中燃放烟火爆竹势必会给脆弱的大气环境带来严重知兆的影响;其次就是“越来越响”烟火爆竹带来的噪声污染也是禁燃禁放的一大原因;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每年都有的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以及人员受伤情况。

烟花爆竹何时解禁?

国家几个权威网站并未公布“解禁烟花爆竹”的通知,相反北京因为春节期间要举办冬奥会,禁止在过年期间燃放烟花。而往年春节的时候,北京会针对正月初一等几个日子可以在规定区域燃放烟花,但2022年春节是完全禁止了。另外,除了北京以外,我国华北地区的河北省、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等地均发布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的通知,而原因是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要举行。不过,南方多地则发布通知规定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几个特殊的节日是可以燃放烟花的。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第二十九条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烟花爆竹禁放条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解读:法律赋予城市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和禁放时段的权利。在禁放区、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

      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方石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解读:法律赋予县级以上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采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利。故在污染天气发生时,违反地方有关禁止烟花爆竹的,属于违法行为】

      第一百一十九(第三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城市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解读:违反地方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解读:赋予县级以上划定烟花爆竹燃放区、禁止燃放区,以及限放禁放时间、烟花爆竹种类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解读:在禁放区、禁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门予以处罚】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七十六条 :设区的市、县级应当根据当地实际,规定烟花爆竹禁放的区域、时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设区的市、县级禁放的区域、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

      【解读:法律赋予城市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和禁放时段的权利。在禁放区、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

      第八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设区的市、县级禁放的区域、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家规定放鞭炮时间

2021年春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2021年1月28日,有关春节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生态环境部回应:倡议尽量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各地有关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最新规定如下:

1.2021年北京春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今年,北京继续执行五环路内(含五环路)为全年禁放区的,五环路内(含五环路)为全年禁放区;五环路外,由各区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的禁放区域为全面禁放区。五环外的限放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初二至十五每天的早7点至晚12点可以燃放,其它时间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2021年天津春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各区通告规定,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3.2021年山西春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自2020年10月1日起,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严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山西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4.2021年邯郸春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目前,在邯郸市全域范围,全年禁止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违者予以治安处罚。

5.2021年河南春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目前河南省大多数地区在2021年还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且大多数地区发布通知对违规者进行处罚。

6.2021年河北春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2020年12月31日,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发出《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鸡泽县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021年农村春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国家规定春节期间不准燃放烟花爆竹,这只是对城市里面有效,对农村没有明去规定的,农村还是可以然放的。但具体要看当地发布的为准,比如有的地区全域全时段禁放,有的地区限定时段全域禁放或限定区域全时禁放,有的部分地区限定除夕、春节等时段可定点燃放。

哪些时间段可以放鞭炮?

      有的地区规定在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8时至24时(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比如在贵阳市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在规定的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2021年1月1日作出《延长县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称,在燃放区域、公共燃放区域,或由、社区统一选定的燃放点,春节期间在2021年2月11日(除夕)、2月17日(正月初六)、2月26日(正月十五)全天可燃放,其余时间规定12时至22时为允许燃放时间。在这些规定时间以外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2.温州市瑞安市1月8日也出台了《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有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规定2021年2月11日(农历除夕)至2021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三),允许全天经营和燃放;2021年2月10日(农历十二月廿九)和2021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四)至2021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六),允许全天经营,燃放时间为8时至22时。

      3.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2020年12月31日亦发出《关于在县城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十五的六时到二十四时,其余时间一律严禁燃放。

禁烟花爆竹的规定2023年

荔波县

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为加强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积极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防止春节期间发生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火灾、伤人、扰民等安全隐患。决定在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2023年1月21日(除夕)全天、1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一)全天、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二)车站、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

      (七)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八)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樟江北路站(原茂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楼楼顶)、红船广场站(荔波县公共服务区民生大厅楼顶)1 公里范围内。

      三、禁放时间、禁放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四、销售烟花爆竹需经同意并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能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五、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本辖区执行该公告负有监督责任;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在电视、微信等媒体上宣传。

      六、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禁放时间、禁放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机关予以处罚。

      八、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劝阻和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举报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0854-3516693。

      特此公告

      荔波县

      2023年1月19日

全国多地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部分地区限定春节可放

自从国家全面禁放烟花爆竹之后,国内的环境相比于之前是好的非常多。但是有很多人说春节不放烟花爆竹是没有年味的,今年多地区还是全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但是部分地方在春节期间是允许燃放的,一起来了解一下。

全域全时段禁放:重点管控春节、元宵节等

据河南省南阳市网站1月13日消息,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11日发出《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通知强调,要强化重点时段管控,特别是要加强对农历腊月二十三、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禁放管控,针对辖区内违规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要部署重点力量,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看死盯牢,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销售、燃放行为。

此前,1月9日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发布《关于伊川县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显示,伊川县全县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因特殊情况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县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实施。外来运输烟花爆竹需途经本禁放区的,应当依法经机关许可,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河南省邓州市、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等地,近期也作出了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河南安阳市汤阴县则再次发文重申去年的全域全时段禁放规定。汤阴县2021年1月6日发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第4号)》,重申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汤阴县行政区域内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长期禁放。

此前,河南省2017年曾出台县以上城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的,要求“县以上城市建成区要按照禁售禁燃禁放全覆盖的要求,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决不能出现去年“双节”期间污染物浓度大面积爆表的情况”。

此外,河北多地近期也出台了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2020年12月31日,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发出《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鸡泽县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当天,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也发出通告,从2021年1月1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2020年12月25日,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规定,2021年全时段、全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020年11月18日,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发出公告,2021年在广宗县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销售、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陕西省延安市新区、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近期均出台了全区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

限定时段全域禁放,或限定区域全时禁放

相比全域全时段禁放,有的地方则规定限定时段内全域禁放,或在限定区域内全年禁放。

1月15日,四川泸定县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及规范爆竹燃放的通告》称,在县行政区域内,每年10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非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而陕西渭南市办2020年12月11日则发布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渭南市主城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主城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青岛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联席会办公室1月12日也发布《关于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重申2020年《青岛市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为禁放区,要求靠前一步、提前部署,“打好禁放工作人民战争”。元旦、农历小年、农历除夕,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初七至初九、十五,农历七月二十二(财神节)等11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全市禁放管控力量(包括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工作人员)全员上岗。

山东日照市办公室1月14日发布《日照市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在主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过同时规定:中考、高考期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等,日照市所有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日照要求,每年小年、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初六、初八、正月十五等传统燃放重点时段,全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措施,及时发现、阻止、处罚违规燃放行为。

部分地区限定除夕、春节等时段可定点燃放

在一些地方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的同时,另外一些地区则针对春节等节假日作出允许燃放的特别规定。

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2021年1月1日作出《延长县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称,在燃放区域、公共燃放区域,或由、社区统一选定的燃放点,春节期间在2021年2月11日(除夕)、2月17日(正月初六)、2月26日(正月十五)全天可燃放,其余时间规定12时至22时为允许燃放时间。在这些规定时间以外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在南方,重庆石柱县1月13日发布《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划定禁放区域和燃放区域,禁放区域以外的居民小区等场所也全年禁止燃放,而在燃放区域内,除夕至元宵节期间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1月8日也出台了《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有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规定2021年2月11日(农历除夕)至2021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三),允许全天经营和燃放;2021年2月10日(农历十二月廿九)和2021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四)至2021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六),允许全天经营,燃放时间为8时至22时。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2020年12月31日亦发出《关于在县城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十五的六时到二十四时,其余时间一律严禁燃放。在重大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举办烟花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报批后由县予以公告。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也规定,细水乡乡墟为限放区,限放时间为春节、元宵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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