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要求独生子女证明怎么写 - 开独生子女证明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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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独生子女证明的格式

证明如下:

落户要求独生子女证明怎么写 开独生子女证明的格式

本社区居民 女某某 同志,身份证号XX,性别女,生于 年 月 日。 于 年 月 日与 男某某 ,身份证号XX,登记结婚,系初婚。至今只生育壹男/女孩,姓名 孩某某 ,身份证号XX,系独生子女。无任何违法生育和抱养(外送)子女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

年 月 日

①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②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③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扩展资料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兰州办理“独生子女证” 有了明确条件和程序

2.独生子女证明怎么写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 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 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 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 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 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 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 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 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 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 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 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 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 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 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 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 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 、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 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 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 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 证》。

3.独生子女证明信怎么写

我单位(乡镇、街道)_______同志,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婚)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结婚,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生育(收养)一孩(男、女)___,子女姓名_______,系独生子女。该子女为该同志生育(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

单位(乡镇或街道计生办)联系电话:

4.独生子女证明范本

独生子女证明(一) (单位)职工(男) 与 (单位)职工(女) 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子(女),姓名 ,性别 。

年 月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该独生子女父母现婚姻关系 (续存、离异)。离异者,有无再婚 (有、无);再婚者,现女方 (初婚、再婚)曾生育子女数 (个)。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男方单位(盖章) (再婚家庭)女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独生子女证明(二) (单位)职工(女) 与 (单位)职工(男) 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子(女),姓名 ,性别 。 年 月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该独生子女父母现婚姻关系 (续存、离异)。

离异者,有无再婚 (有、无);再婚者,现男方 (初婚、再婚)曾生育子女数 (个)。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女方单位(盖章) (再婚家庭)男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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