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是否可以离婚 - 我国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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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是否可以离婚?我国法律规定

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精神病久治不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在收到离婚案件后,经调解无效且感情无法挽回,可判决准予离婚。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可以在具有行为能力时申请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而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

法律分析

一、夫妻一方具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1、夫妻一方具有精神病可以离婚。

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3、法院收到离婚案件之后,经调解无效,夫妻感情无法挽回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4、如果对方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在其具有行为能力时向民政局申请协议离婚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的方式有几种

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1、协议离婚

(1)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用这种方式。

(2)采用协议离婚,只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有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若查明情况属实,并已对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就会发放离婚证。

(3)协议离婚的过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于离婚涉及的问题较多,所以一般很难达成一致意见。

2、诉讼离婚

(1)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不成一致的,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2)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过一年的法院起诉。

(3)诉讼离婚的时间要比协议离婚长得多,一审一般审理期间为3至6个月,二审一般为3个月。

3、协议离婚,双方必须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意见。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夫妻一方若患有久治不愈的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提出离婚申请。法院经过调解无效后,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可在其具有行为能力时向民政局申请协议离婚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提交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则需要通过法院起诉,时间较长。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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