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位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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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租车位合同怎样写

租赁合同

出租车位怎么写

出 租 方:

身份证号码:

承 租 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名称:

***(详细地址)001号车位。(以下简称车位)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年,出租方从二O一一年**月**日至二O一二年**月**日止将车位交付承租方使用,二O一**年**月**日收回。

租赁时间:全天(或上午8:00至下午8:00,这个看需要)。租赁期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租赁时间,承租方需与出租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元整。

租金交纳方式:按年支付租金,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如上述交付租金日期恰逢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需提前支付。)

第四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内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位使用权收回,否则将根据剩余租期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

2、承租方租赁车位仅作为停车使用,不得用作他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承租方承担。

3、若承租方逾期五天未交付租金的,将视同该合同自然终止。

4、若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车位所在地法院管辖。(管辖法院可以事先约定)

第七条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第八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二O 年 月 日 日期:二O 年 月 日

2. 小区车位出租协议怎么写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 车位的租赁合同怎么写

车位的租赁合同一定要写上租赁双发身份,留下身份证明,标注租赁价格,时间,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甲方乙方双方责任规定等,详情见下图模板:

车位的租赁需要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

1、租赁的期限、租赁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赁车位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2、车位是否有产权?必须弄清楚这是有产权的车位,还是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拥有产权的车位可以再出售,而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必须通过物业公司的介入才能转让,且费用会比有产权的车位低很多。

查看车位所有人的相关证件和车位的归属证明,并到物业公司进行证明,确保车位的真实可靠性。

3、租车位只能用20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车位投资要慎选,投资车位要比投资房产有风险得多,慎选车位投资。一般来说,一个车位的产权年限在40年至70年之间,如果在广州买一个车位,平均每月的花销将超过1500元,而如果你打算将这个车位租出去,这个价位也是很难被人接受的,所以投资车位是很有风险的。

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租赁合同的成立无须交付标的物或履行特定行为,故为诺成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按规定或者按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因而是有偿合同;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均须支付一定的代价,出租人以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取得租金,承租人以交付租金而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对应性、对价性,因而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

租赁合同是转移对产使用权的合同:

租赁合同是以承租人一方取得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并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因而租赁合同仅仅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并不转移租赁物的所有权,这一点使它区别于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所以,出租人在与承租人订立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将房屋交由承租人居住,即将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在租赁期间交由承租人行使。

扩展资料:

租赁协议是指某人(出租人)将标的物的占有权或控制权(附带或不附带购买选择权)授予另一人(承租人)以换取租金或其他给付的协议。租赁必为有偿,若双方并未约定租金,仅约定一方将物交由他方无偿用户即非租赁,而系借贷契约。

租赁协议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后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1. 租赁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无须交付标的物,故为诺成合同;承租人必须按照规定或按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故为有偿合同;出租人有将租赁物按约定交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而承租人有按约定交付租金的义务,故为双务合同。这一特征使之区别于借用合同。

2. 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的非消耗物。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因为承租人必须返还,因此只能是特定的非消耗物。

3. 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承租人并没有取得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4. 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物权法律关系,即一般就不动产的租赁而言,导致承租人获得物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

我国《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据此规定,我国租赁合同的形式为:

1. 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是否做了约定,都视为不定期租赁。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租赁协议

4. 小区车位出租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关于小区车位出租问题 小区开发初期,小区的车位能否出租给业主以外的人,如果出租了能否得到相关的法律保障。

下面从物权法角度做一下分析: 关于小区车位能否租给业主以外的人使用的问题,《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即只要业主有使用需要,开发商就不得随意出售、出租车位,否则,就是对业主合法权益的侵害。

但是,业主的需求释放有一个时间段,小区开发初期,入住率还不高,小区业主的经济能力还有限,此时应当允许开发商将闲置的车位向小区外的其他人出租,以保护开发商尽快收回车位、车库成本的合法权益,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周边居民停车难的问题。所以在小区开发初期将车位向业主之外的人出租是可以的,不过前提还是任何时候都必须首先满足小区业主的合理停车需要,因此,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宜过长。

5. 车位的租赁合同怎么写

车位的租赁合同一定要写上租赁双发身份,留下身份证明,标注租赁价格,时间,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甲方乙方双方责任规定等,详情见下图模板: 车位的租赁需要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 1、租赁的期限、租赁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赁车位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2、车位是否有产权?必须弄清楚这是有产权的车位,还是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拥有产权的车位可以再出售,而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必须通过物业公司的介入才能转让,且费用会比有产权的车位低很多。

查看车位所有人的相关证件和车位的归属证明,并到物业公司进行证明,确保车位的真实可靠性。 3、租车位只能用20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车位投资要慎选,投资车位要比投资房产有风险得多,慎选车位投资。一般来说,一个车位的产权年限在40年至70年之间,如果在广州买一个车位,平均每月的花销将超过1500元,而如果你打算将这个车位租出去,这个价位也是很难被人接受的,所以投资车位是很有风险的。

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租赁合同的成立无须交付标的物或履行特定行为,故为诺成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按规定或者按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因而是有偿合同;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均须支付一定的代价,出租人以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取得租金,承租人以交付租金而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对应性、对价性,因而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 租赁合同是转移对产使用权的合同: 租赁合同是以承租人一方取得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并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因而租赁合同仅仅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并不转移租赁物的所有权,这一点使它区别于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所以,出租人在与承租人订立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将房屋交由承租人居住,即将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在租赁期间交由承租人行使。 扩展资料:租赁协议是指某人(出租人)将标的物的占有权或控制权(附带或不附带购买选择权)授予另一人(承租人)以换取租金或其他给付的协议。

租赁必为有偿,若双方并未约定租金,仅约定一方将物交由他方无偿用户即非租赁,而系借贷契约。 租赁协议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后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1. 租赁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无须交付标的物,故为诺成合同;承租人必须按照规定或按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故为有偿合同;出租人有将租赁物按约定交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而承租人有按约定交付租金的义务,故为双务合同。

这一特征使之区别于借用合同。 2. 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的非消耗物。

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因为承租人必须返还,因此只能是特定的非消耗物。

3. 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承租人并没有取得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4. 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物权法律关系,即一般就不动产的租赁而言,导致承租人获得物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 我国《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据此规定,我国租赁合同的形式为: 1. 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

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是否做了约定,都视为不定期租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租赁协议。

6. 车库租赁合同怎么写

原发布者:飞翔图文

车库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小区内车库一个,车库编号_____,租赁给乙方使用。2、该车库租赁期,即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日。该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须提前天告知甲方。3、该车库租金¥_____元整(大写:),乙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4、乙方向甲方承诺:车库如在租赁期内受到人为损毁,乙方应负责维护、赔偿;乙方承担租赁期内车库使用的电费。5、甲方向乙方承诺:甲方保证车库完全符合使用目的,并保证租赁期内没有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甲方应及时出面清障、协调,相关费用完全由甲方支付。同时给乙方造损失的,甲方负责应当赔偿。6、双方违约的处理:其中有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向受损失方支付元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赔偿),且受损失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7、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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