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和借條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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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欠條”與“借條”怎麼寫

其實這個沒有固定格式的。只要寫得清楚、明白、權利義務歸屬明確,基本上就沒問題了。

欠條和借條怎麼寫

1.抬頭寫上“欠條”或者“借條”。

2.一定要寫清楚債權人和債務人的真實姓名,注意不要用小名、綽號或者暱稱,一定要寫全名。

3.寫清楚債務人欠債權人多少錢,還款期限是什麼,利息如何計算等實體內容。比如說“茲有債務人***因****借債權人***多少多少錢……”。

4.借條或者欠條寫好後在落款處要債權人和債務人的簽名。也見過一些雙方當事人會蓋手印。寫上日期。

5.最穩妥的,建議作個公證。即使以後起訴到法院,也便於舉證。

6.最切記的,是要保管好借條。

2. 正規的借條或欠條怎麼寫

你可能認為借條與欠條是一樣的,其實兩者之間還是有較大區別的。你究竟是要寫哪一種?

一、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的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

三、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的時後,由於通過借條本身較易於識辯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既可,對方要抵賴的話一般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的時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證明存在欠條形成的事實。

借條

今借禇傑仁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仟元整),到2006年12月1日還清,如到時不能償還,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支付利息。

借款人:傑寬仁(簽名、按手印)

2006年2月28日

注:公民個人借款應親自簽名並按手印,單位借款應加蓋單位公章。借款日期最好精確到年月日。可以約定還款日期,也可以不約定還款日期,不影響借條的法律效力。

欠條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一)標題

欠條的標題一般由文種名構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間以較大字型寫上“欠條”兩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寫上“暫欠”或“今欠”字樣作為標題,但這種標題正文則在下一行頂格寫。

(二)正文

欠條的正文要寫清欠什麼人或什麼單位什麼東西、數量多少,並要註明償還的日期。

(三)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單位名稱和經手人的親筆簽名,是個人出具的欠條則需署上立欠方個人的姓名。並同時署上欠條的日期。單位的要加蓋公章,個人的要加蓋私章。

寫欠條要注意有以下幾點:

欠條是付還欠物、欠款或索要欠物、欠款的憑據,所以在寫欠條時不可潦草從事。同時欠條要好好儲存,以防丟失。

欠條乃人們在日常交往中的一種借還憑證,一般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因此必要時可在立欠條時經由一定的法律程式,以防後患。

欠條務必要字跡清晰,不可塗改。若不得不改動的,則需由改動方在改動處加蓋公章(私 章)或個人簽名。

錢款數字要大寫。

3. 寫借條、欠條和收條的格式

一、欠條、借條、收條的法律含義、證明的事實及對映的法律關係 欠條、借條、收條是生活工作中常見的條據,這三種條據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義卻相差甚遠。

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借條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借用或者借款關係;收條是收領人向送給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用來反映或者證明“收到”的事實。 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很多人對什麼時候該打借條,什麼時候該打欠條總是不能準確把握,其實區分兩者並不難。

欠條和借條至少有兩點是不同的: 其一,借條背後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為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一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佔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佔有人佔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其二,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後的某一個時間點。 實踐中把借條寫成欠條或者反過來把欠條寫成借欠的情況很多,造成文不對題,結果往往給事實的印證,法律關係的認定以及權利人利益的實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A跟B關係非常好,B向A借了3萬元應急,B打了一個欠條給A,沒有約定還期,那麼過了兩年之後,如果沒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訴要求B還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為超過了訴訟時效而喪失勝訴權。

其根本原因在於,欠條自債務人出具時起,債權人即享有向其主張還款的權利,訴訟時效就開始計算,而一般訴訟時效期間是兩年,兩年以後再去主張,當然就喪失了時效期間。如果當初B給A打的是借條,同樣沒有約定借期,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

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出借人A過了兩年再向借款人B主張還款,自其主張之時訴訟時效才開始起算,此時A起訴B,法院當然可以依法支援。所以雖一字之差,卻差異重大,結果截然相反。

三、出具欠條、借條、收條的注意事項 1、內容要相對完善。欠條要寫清欠款的數額幣種、或者物品的數量以及名稱、品質、規格或者型號等基本自然屬性,拖欠的原因,返還的日期,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還要寫清債權人、債務人的準確名稱或者姓名,最後要由債務人署名或者簽章並寫清出具的日期。

借條除了要寫清上述事項外,還要寫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還的罰息(或者違約金)等事項。收條除了要寫清上述相關事項外,要特別寫明法律後果是什麼,比如“至此,雙方債務結清”,“至此,雙方委託代理合同終止”等。

2、用語要準確。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如“大概”、“估計”、“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許”等等;含義要清晰明確。

筆者碰到很多人這麼寫借條:“A借B壹萬元”,從字面上分析讓人糊塗,到底是A借了B的錢還是B借了A的錢呢?其實寫清楚並不難,比如可以寫“A借給B壹萬元”或者“A向B借壹萬元”就不會產生歧義。 3、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並簽章,但現實中也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裡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麼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4、主體身份要確認。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經登出,公司名稱是否準確(公司名稱差一個字就是另一個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誠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誠科技公司”就是兩個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與身份證相符合(特別注意:同音異字也會留下麻煩)。

此外,主體的基本身份資訊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齡、住址、民族、職業當然還有聯絡方式,公司的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絡方式等。最好的是雙方互相留下身份證影印件或者是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5、數字一定要有大寫。可以只寫大寫的數額,最好是大小寫對應,這樣就不容易被修改了。

如果只寫阿拉伯數字1234567890,很容易被新增和修改。再有就是技術層面的注意事項了:舉例說“130000元人民幣”,儘量不要寫成“拾叄萬元人民幣”,而要寫成“壹拾叄萬元人民幣”,目的也是為了防止被修改成“X拾叄萬元人民幣”。

以上各項都是為避免法律風險而作的有益預防。

4. 借條,欠條,收條怎麼寫

借條、欠條和收據等字據的規範寫法 1、格式應規範、清晰。

建議使用欠條、收條等字據的規範格式。一個完整的欠條主要包括四個要件:債權人、債務人、欠款內容以及歸還時間,當然還包括簽名及時間等內容;收條則應包括五個要件:交納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內容以及交付時間。

這些內容反映在正規制作、填充式的字據(商店有售)上,使人一目瞭然,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十分明確。 2、形式注意事項。

書寫字據,字裡行間,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則容易被持據人增寫其他內容。不要用褪色的筆書寫,鋼筆最好用黑墨水或者藍黑墨水,黑色水筆亦可。

若用圓珠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寫字據,遭遇儲存不當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亦可能為別有用心者利用化學制劑塗改製造良機。 3、標的物應寫清楚。

借款、還款,借物、還物,皆應寫清楚金額、數量,最好使用大寫數字,以防止塗改和偽造。是財,是物,要分清,不要模糊、混淆。

涉及數字部分,最好用大寫。有小寫而沒有大寫,大小寫不一致,數字前頭有空格,小數點位置不準確等,這些都便於持據人新增數字或修改,進而引發糾紛。

如“貨款計拾捌萬人民幣(180000萬元)”,此為常見之失誤,筆者已見過多次;阿拉伯數字末尾加個零,數額會驟然鉅變。 4、內容表述要清晰。

語句不可大意,順序不能顛倒,“借到張三”與“張三借到”便有天壤之別;不要將“欠條”與“收條”相互改制,相關塗抹會為糾紛埋下伏筆;不要把“欠條”變為“借條”,有些公司拖欠民工工資,向民工出具借款“借條”而非公司拖欠工資的“欠條”,如此,一字之差,勞資糾紛瞬間轉變成民事借貸糾紛,民工對於企業長期拖欠工資的行為,便難以到勞動仲裁部門舉報、申訴,只能向法院起訴。 有的字據將“買”寫成“賣”、“收”寫成“付”等,雖只是一字之差,但都極容易顛倒是非。

如借條一份:“霍某借柳某現金50000元,現還欠款5000元”。這裡的“還”字因有兩個讀音,既可理解為“歸還”,又可解釋為“尚欠”。

5、簽名蓋章不可小視。 署名要署真名,化名、代號、名字諧音都不規範,最好以身份證上姓名為準,免得引發糾紛。

由別人代筆書寫字據或代筆簽名,而本人只在上面按一個手印,也容易引發糾紛,農村習慣於蓋章。但蓋私章在法律上的效力並不高,聰明的張作霖在當年與日本人簽訂協議時,便蓋章而不簽名,其意在於為後來不認賬打下基礎。

章誰都能刻,但字跡卻是各具特色。香港人習慣以一個英文字母代替簽名,筆者常見港人簽名皆龍飛鳳舞,一個字母拐幾彎便成,在香港受法律保護,在內地與香港人商業往來時,最好讓其籤全名,免得讓法官難斷是非。

單位應註明單位名稱,最好能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亦可,若為其他人,應有授權委託書。

單位印鑑應當規範,字據上最好加蓋最高效力的公章,若加蓋“某公司行政專用章”、“收欠款專用章”、“倉庫專用章”或者拇指大的小章,不太妥當。若單位拒絕承認擁有那些部門章、小章,事實難以澄清。

個人、單位應寫全稱,而不宜用簡寫、代號、化名。如“今欠司馬先生貨款2000元”中“司馬先生”指稱不明;如“今欠海爾公司材料款38萬元”中的“海爾公司”指稱不明,就筆者瞭解,鄭州亦有一家海爾公司。

簽字、蓋章要各方當事人皆在現場,以防被人冒充、替換。 6、時間應寫清。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時間,出具字據的時間,都應當清晰、明瞭。不寫日期的字據一旦發生糾紛,事實真相難以查清,對訴訟時效的確定也容易造成困難。

對約定有履行義務期限的字據,要在應履行義務之日起一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若無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情形的,就會喪失勝訴權。 7、利率要註明。

不要因系親朋好友,礙著面子而不寫明利息。若要計算利息,應當寫明利息標準,否則,在訴至法院後,將視為未對利息加以約定。

《合同法》第211條明確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利率利息分不清,也容易產生糾紛。

如張大民立借據:“今欠王麻子人民幣8萬元,利息2分,8個月內還清”。借錢是事實,但約定利息是每月2分錢,還是月利率2分,難以說清。

此種情況,已有判例,認定為約定不明,為公平起見,王麻子得到張大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的利息。 利率和利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將2分利率寫成2分利息,或寫成0.2分利息,或寫成0.2%利息,都是不恰當的。

利率是利息和本金的比率,主要表示方法有:1)年利率:用%表示;2)月利率,用‰表示;3)日利率,用“?/萬”表示。無論是銀行還是民間借貸約定利息的時候,文字表述均應用“利率”,銀行放貸利率通常按月計算,用“‰”表示,2分的利率就是20‰(即2%),月利率五釐六即為5.6‰。

8、注意認真核對字據。 在書寫字據後,雙方應當認真核對,如有漏洞,應當立即修正或者重新書寫。

亦可找第三人對字據字字斟酌,切忌稀裡糊塗就簽字蓋章。 9、無效字據。

受脅迫所寫“欠條”的行為,為無效的民事行為,權利義務關係將不為法院確認;賭債、婚姻、感情之債。

5. 正規的借條或欠條怎麼寫

格式: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用於(生意週轉)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支付方式為:現金/銀行轉賬)。

小寫________元,利息共________元。期限為_____月,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歸還本息。

如不能按時歸還願承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借款人:日期:在填寫時,應注意以下事項: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7、如數額較大也應註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擴充套件資料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儘管是後來添上的)。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產生爭議,是可以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的,人民法院也會採信的。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借條範本。

6. 借條和欠條有什麼區別

首先,借條與欠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

其次,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也就是說,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

再次,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而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三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最後,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麼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年,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則時效從還款期滿時起算。

7. 急

剛剛借出去錢,問過律師,不要寫欠條,寫欠條和借條在法律上是由區別的,我的律師建議是寫借條,這樣很清楚我把內容給你複製吧: 借 條今借款人XX,因XX事在XXX人處借款人民幣大寫XXXX元(小寫:¥****元),期限XXX,利率執行年利率百分之多少,或月利率千分之多少,還款方式:按月,按年或到期利隨本清。

借款人: 擔保人: 債權人: 年月日 如果沒有利息就不必寫了,直接寫還款時間就行。名字後面還要有他的**和身份證號 另外最重要的是要有手印(哪個手指都行)另外,如果借款人是你同學的爸爸,建議你讓你的同學或者他媽媽在擔保人後面簽字按手印,也要有身份證號和**。

這個是比較全面的,律師建議的民間借條方式,到還款期限如果不還錢可以直接起訴的。把錢借出去一定要小心,父母的錢也是血汗錢和辛苦錢,萬萬不能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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