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競價掛單成交規則是什麼
來源:趣味經驗館 2.02W
集合競價只有滿足以下三個原則,才會形成交易,也就是說這三個原則是集合競價必須滿足的三個條件: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