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法官助理是否为监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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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法官助理是否为监察对象

2022-12-22

合同制法官助理是监察对象。新招聘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都属于监察对象,必须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和法院干警八个不准等规定,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触碰高压线,自觉做到清正廉洁、公正司法。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合同制法官助理是监察对象。新招聘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都属于监察对象,必须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和法院干警八个不准等规定,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触碰高压线,自觉做到清正廉洁、公正司法。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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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官法》通过,哪些人会成为第一批监察官?是否有名额限制?

你好!2021年8月20日,监察官法已经正式通过了,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我认为班子成员、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各纪检监察派驻组的公务员 有机会 成为第一批监察官。但不是全部,因为《监察官法》第十六条明确指出,录用监察官,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也就是说,是肯定要经过考试的。

《监察官》法第十七条指出,监察委员会可以根据监察工作需要,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从中国党机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机关、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中选择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监察官。

  第十八条指出,监察委员会可以根据监察工作需要,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在从事与监察机关职能职责相关的职业或者教学、研究的人员中选拔或者聘任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监察官。

从这两条可以看出,监察官也不会只局限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都有机会成为监察官,但是前提是必须从事纪检监察的人员。

我认为,监察官太可能单独设置为职务序列,仅仅是一个职业称号。按照监察官法,监察官等级分为十,依次为总监察官、一级副总监察官、二级副总监察官,一级高级监察官、二级高级监察官、高级监察官、四级高级监察官,一级监察官、二级监察官、监察官、四级监察官、五级监察官、六级监察官。

我觉得,监察官肯定有名额的, 因为《监察官法》第十五条指出,监察官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从符合监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用。第十六条指出,录用监察官,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监察官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取,所以不会是全部。

如果有,让那些入额的去干活就可以了!

我认为是各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审理室、乡镇纪委、监察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

我们国家的新《监察官法》已于 2021年8月20日,在十三届全国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个获得表决通过,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三条阐明了监察官的具体包括人员:

由于我们纪委和监察委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并且合署办公。所以,根据第三条《监察官法》,监察官应该包括:

①纪委监察委班子成员,主要是纪委(监察委主任),副(监察委副主任),纪委委员(监察委委员)等。

②纪委监察委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其公务员,主要包括各监察室、审理室、调查室主任、副主任,以及普通工作人员。

③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及其公务员,主要包括纪检组长,以及纪检组的普通工作人员。

以上人员,肯定会成为我们国家的第一批监察官。至于会不会有名额?我个人觉得,我们国家的监察官应该不会像法官、检察官一样实行员额制,即使是的正式编制公务员,也不能进入法官、检察官序列。而是会像警官一样实行编制限额,只要通过国家公取得正式编制,经过一定形式的培训取得资格证书,都会成为监察官,没有名额。

纪委监察委工作也像机关一样繁忙,如果再实行员额制,了监察官的数额,那么肯定有一大批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进入不了监察官序列。这样,会导致很多工作因为人手不足无法开展,从而降低了纪委监察委工作的实效性,削弱了纪委监察委工作的震慑性。

第一,无可争议的是现今在纪检系统人员将成为第一批监察官,随后要成为监察官,将按照《监察官法》录入程序进入。

第二,肯定有名额,和目前的编制一样。

这支队伍性质特殊,触、行政、执纪、执法、监督多职能于一身,有别于其他部门单纯的执法性质,用单一的专业能力实行员额制,明显不适合,性要更重更强!

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根据监察官法有关规定,以下三类人将第一批成为监察官。

这批人员长期在职务犯罪侦查一线,具有检察官身份,熟悉法律、法规、,具有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不少人未转隶前还通过了司法考试,具有办案资格,转隶到监察委之后,有了监察官法,只需要对检察官身份转换确认,就可以成为监察官。

领导干部不需要有绝对的专业知识,只需要有超前的指挥领导能力,对领导干部来说,可以采用直接任免的方式成为监察官。比如监察委主任,有的并非办案人员出身,为了具备监察官的身份,是不需要经常考试就可以具备监察官身份的。

《监察官法》的出台,纪委监委的待遇就会相应提高。如果在纪委监委工作,但不具备监察官身份,待遇肯定不如监察官好。如果想具备监察官的身份,必须达到监察官选任的条件,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等程序。

至于监察官名额会不会有,这个监察官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可以参照《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和要求队伍走专业化道路,法官和检察官都实行员额制,具备法官和检察官身份的人只是少数人,这个比例大概在30%-33%之间,也就是说,某个如果有编制100人,它只有30个左右的员额法官,其他人员都是司法行政人员或法官助理。可以肯定的是,以后监察官法还会做出适当调整,不可能人人都具备监察官身份,这样不利于队伍专业化建设。

没有员额制,中纪委已经解释过,特殊岗位,估计公务员身份的纪检人员会成为第一批,但是高校及国企会参照管理,不会明确身份

没有名额,只要在符合条件的岗位人员应该都可以成为第一批监察官。

《监察官法》未规定监察官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同时《监察官法》规定了监察官的考试择优选用,这是否意味监察系统可能另外设立一个考试制度?目前尚不知道。

法学的自由职业有哪些?

一、律师

律师大体可以分为两类,提成律师与授薪律师。1.提成律师就是常见于影视剧中那类风光无限的律师,也是传统意义上的律师。可以说提成律师是自由职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随心所欲,没事便可以休假,收入=律师费-律所抽成-税费。但需要自己开拓市场、挖掘客户、积攒案源,因此入门的前几年是较为困难的,当然干得好收入也不会低。2.授薪律师就是给别人打工,有的跟律师,有的跟团队,按月拿工资,工资=底薪+绩效。两者区别的底层逻辑在于有无足够的案件来源和执业能力。律师的业务大体分为两类,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顾名思义,诉讼业务就是要去打官司、开庭等,需要接触公、检、法等诉讼主体。非诉业务正相反,是不需要出庭打官司的,如合同审理、制度设立、尽职调查等。律师所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司法局是律师的行政管理部门,律师需要接受两者的管理,不过管理面很小。律师需要每年向律所缴纳管理费,虽说是执业机构,但也就是和当事人签委托代理合同、向出所函等文件时需要律所盖公章罢了,形式大于实质。

二、法官

想要成为法官,需要先通过公考取相应岗位,目前称为“法官助理”,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参加员额制考核,通过后便可以成为法官。法官大体可以分为立案法官、审判法官、执行法官,审判法官是一般意义上的法官,一般来说每个审判法官是专门负责一类案件。目前来说,法官的工作量普遍较大。笔者认为想要做好法官,需要有足够的忍耐力和正义感,因为你要面对很多案件并且你可以轻易决定一个人财产、自由甚至是生命的得失,当然在员额制实行后法官对案件结果是终身负责的。

三、检察官

和法官类似,需要先通过公考取相应岗位,目前称为“检察官助理”,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参加员额制考核,通过后便可以成为检察官。检察官的工作量相对法官来讲要稍少一些,因为主要面对的是刑事案件,其他案件较少。

四、人民

同样需要参加考试,考试内容比公内容多一些且需要进行体能测试。人民的工作一般忙于法官,且工作涉及面广,不仅有刑事案件,还包括民事纠纷、户籍管理等等。在刑事案件领域,危险性同时存在。

五、监察官

想要成为监察官也是需要通过公考取相应的初级岗位,但因为不实行员额制,所以需要按规定晋升。由于监察委员会监察的对象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所以在监察委工作是较容易“得罪”人的,但“得罪”是必须的。因此要做好监察官,需要有不畏困难、不畏强权、坚韧不拔、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

六、公务员、事业编、国企相关岗位

这三类工作区别不大,都需要参加各自的考试。公务员,主要有司法局,还有各类需要执法岗的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林草局等。其实前述的公、检、法、监也属于公务员序列,不过因较为特殊,所以单独叙述。除了公、检、法、监,其他公务员工作相对轻松,公务员工资虽然不是很高,但是胜在稳定、福利好。其中,公检法及司法局属于司法序列,比其他公务员在工资福利方面多1000元左右的补贴。事业编,报考部门与公务员类似,但是事业编不得担任领导职务。工资福利与公务员类似,但提高职称可以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是相对于公务员的优势。国企,一般考核通过后,会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具有编制。因为属于企业,工资福利依据企业效益,一般来说会高于公务员和事业编,接触优质资源会更多一些,对后期辞职改行具有优势。虽然大部分是合同制,但是一般不会随意开除或到期不续。

七、法务

主要指企业中的专职法务,不包括聘请执业律师的情况。企业包括私企和国企等,法务主要处理任职企业的各类法律事务,不得对外再兼职,根据水平不同,工资也不同,简单地说,能力越强,工资越高,无上限。

八、高校老师

主要是高等教育阶段法学老师,在大学或专科任教,一般需要研究生以上学历才可以报考,属于事业编。高等教育阶段老师课程较少,相对轻松,且可以兼职律师,同时也只有高校法学老师可以兼职。

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接待来访当事人并进行释法答疑;

(二)指导当事人举证,协助法官组织当事人诉讼证据交换;

(三)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和诉讼中调解工作;

(四)协助法官调查取证;

(五)协助法官办理案件的财产、证据保全及司法鉴定和评估工作相关事宜;

(六)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判例等参考资料;

(七)制作合议庭评议笔录,协助法官草拟法律文书;

(八)协助法官开展调研、审判管理等工作;

(九)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如何评价深圳市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薪资及发现前途?

如下:

不低于深圳科级公务员总收入的70%,基本工资是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8万多,年底绩效是基本工资20%,1.6万左右,还有企业年金,工资待遇还算可以,分九等,估计九等法官助理一年下来所有加起来一个月平均到手9000左右。

高级的比科级公务员工资高,到最高级最快20年,缺点是忙,还有目前看不到前途,因为对于想做法官的还是要参加公,合同制的目前没有机会做法官。

除非考公务员,深圳法官助理估计是比较忙,想边复习,边工作考公务员估计时间不是很多,应该比私企多,待遇比一般公司好。

司法辅助人员分类:

1、员

中国各级人民的员,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也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包括开庭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案卷、处理文书、办理司法统计、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协助审判人员对案件有关问题进行调查,以及宣传、 法律。 

英、美、法、日等国家的也设人员,称官,负责掌管编案、记录、文牍、统计等工作。

有的国家的人员职权较大,例如,英国的治安官,有权在审判庭上就法律问题向治安法官作提示,但不得干预审理和参加评议。苏联各级也设员,有的还分设员和审判庭员。

2、执行员

中国地方各级人民的执行员,负责办理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以及刑事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的执行事项。他们根据审判员下达的执行书、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执行书和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进行工作,有权了解案情,并且责令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限期履行义务。

对逾期不履行的,执行员有权予以强制执行。许多国家的都设有执行人员,称执达官(liff),负责送达文书和执行判决等工作。

法国的执达官受当事人委托,依自己的职权执行职务,不属建制。联邦德国则规定,对不动产的执行,执达员须以命令为依据;对动产的执行可以独自处理。

3、法医

运用医学技术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尸体、物品或物质进行鉴别、判定、作出法医鉴定的专门人员(见法医学鉴定)。按照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设法医。”世界各国均设有法医,但并不都在编制之内。

4、司法

简称法警。中国各级人民均设有司法若干人,其主要职责是警卫法庭,提押犯人,执行搜查、拘传和送达诉讼文书。

法院录用的法官助理是什么身份

法官助理一般都是和法官一样,是的正式编制。因为法官现在没有纳入到公务员的范畴,所以不能称为是公务员,但是实际上就相当于是公务员,待遇不错的。而且只符合了的要求,以后还能转为法官。

2012年辽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简章

为满足司法审判工作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大东区人民将于近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地为沈阳市;

2.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3.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法律事业,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严重处分;

5.同等条件下,有文艺特长者优先聘用。

二、招考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大东区人社局会同大东区人民共同组织开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12日-14日(上午9时-下午16时)

2.报名地点:大东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大东区津桥路18号,大东区西行50米,原大东区人事局)

3.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笔试、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凭准考证参加笔试;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聘请专家进行笔、面试题命题。

(三)体检、考察

笔、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低于60分不予聘用);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未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大东区指定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试用期2个月,工资为1600元/月,享受五险;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1年,工资为200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均由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联系电话:大东区人民:024-28319998

大东区人才中心:024-88508438

法官助理是公务员吗

法官助理是国家公务员,就是指职业审理辅助工作的司法人员。

法官助理的工作是在法官的调研下工作,帮助法官开展法律法规科学研究,拟定裁判文书及其其他与案子提前准备和案子管理方法相关的工作。法官助理有公务员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通过公进去的是公务员,通过事业单位考试的是事业编。

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包括:核查起诉原材料,提起诉讼争吵关键点梳理,摘抄直接证据;庭前机构互换直接证据;代表法官组织庭前协商,达到和解协议的,须经法官审批确定。

大致分为以下组员,法官,法官助理,法警,合同工,以及保安等辅助人员其中处理绝大部分日常工作的都是法官和法官助理,而的干部体系都是由法官担任的,而法官是由法官助理中选择的法官助理想要担任法官,渠道是司法证,有这个证件你就可以当法官。法官助理一般要求法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法官助理一般都是从现有的工作人员中选拔,但也有部分面向社会招考,对于工作经验没有具体要求。

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这两个工作有什么区别吗?

从劳动强度上说,自从反贪反渎分出去以后,保留的主要为批捕、公诉,劳动强度相对较小,案件性质也决定了助理接触到的以刑事案件为主,而近些年社会形势比较稳定,刑事案件数量也大多平稳。反观,除了刑事案件外,还有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且又实行了立案登记制,案件井喷式爆发,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所以劳动强度要高于。

从职业发展来看,如上所述,更能全面的学习东西、检验水平,法律运用面相对较窄。如果有辞职做律师的打算,对职业发展较为有利。此外,法检都实行了员额制,入额都没从前那么容易,即使不辞职一心一意做下去,受限于员额,入额竞争力更大一些(某高院今年三十几个人争两个入额名额),虽相对来说,竞争压力小一些。

从待遇上看,同等条件下(同区域、同级别、同年限等),法检待遇几乎无差别。

从职业风险上来说,更强调终身责任制(也有,不过没那么强烈且在非故意情况下追责相对宽容),而诉讼过程并非只有法官参与,法官非神,但却要对每一件案件给出对与错、是与非的判断,而有时这个判断决定人的生死(想想最高院死刑复核的法官要做的工作就害怕)。案件实在无法查清状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只能求助所谓“内心确信”,只要判错一个案件或者与主流价值观不符,形成负面导向,即使退休,也要面临追责。相对业务相对单纯。不过并不意味着职业风险小,只是在非故意情况下,出错的概率要比要小。

聘用制法官助理稳定吗

稳定。聘用制法官助理属于劳动合同制员工,是正式职工,所以聘用制法官助理比较稳定。聘用制法官助理工作职责偏文书类的,法官助理除了文书类的工作内容,还有主持庭前调解,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办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有关事宜,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等等。加班和出差的概率比较高,随之而来的各项补贴会较一般的员更多。

福建法官助理考试科目

您想问的是福建法官助理考试科目有哪些吗?《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通用卷)和《法律专业知识》。

法官助理专业考试紧跟审判工作的本质性需,以现行基本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为考试依据,内容主要涵盖综合知识(理论、廉政纪律等)、法律专业知识(与刑事、民事、商事、知产、行政专业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等)、文表达作。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法学专业知识,认识、分析和处理审判中本质性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聘用制法官助理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制法官助理按照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应发工资总额每月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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